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实训楼实验室通风废气系统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学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实训楼实验室通风废气系统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部分磋商评审细则-磋商综合详细评审-(4)其他因素**分-优惠条件(4分)中“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的优惠条件综合比较,优得4-3分,良得2-1分,没有不得分。”
更正为:供应商在国家规定的工程保修时限基础上,每延长1个月得1分,满分4分。
2.采购文件第*部分磋商评审细则-磋商综合详细评审-(4)其他因素**分-服务承诺(4分)中“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比较评审,优得4-3分,良得2-1分,没有不得分。”
更正为:1.定期回访:本项目竣工后,供应商承诺每半年内定期回访1次得1分,2次得两分,满分两分。
2.响应时效: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按供应商承诺到达现场的时限进行排名,排名第*得2分,依次递减0.5分,排名第*及后续排名不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更正公告作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潜在供应商照此执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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