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新区公安分局保护区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湖新区公安分局保护区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滨湖新区公安分局保护区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建设地点:滨湖新区公安局院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滨湖新区公安分局3个单体建筑进行改造更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分别为滨湖公安分局办公楼西侧危房改造***.5平方米,地上2层框架结构;滨湖公安分局涉案财务管理中心及群众接待室提升改造***.**平方米,地上1层体结构;滨湖公安分局仓库改造为食堂项目***.6平方米,地上1层体结构。计划工期:**日历天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其中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为1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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